1.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,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,可不受編制數額、增人指標、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限制?;貒ぷ鞯母邔哟瘟魧W人才 每年在國內全時工作的時間一般應在九個月以上。
2.已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外長期、永久居留權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,可按國家規定申請《回國(來華)定居專家證》或《外國專家證》,并享受 有關待遇。
3.已加入外國籍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,符合《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》要求的,可憑人事部出具的推薦函或身份確認函以及《回國( 來華)定居專家證》,按有關規定辦理《外國人永久居留證》。上述人員的外國籍配偶及未滿18周歲的子女可享受同等條件的入出境便利。